敦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能
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省、州劳动保障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。依法行使劳动保障监督检查职权;处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;协调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与社会其他领域法规的关系。
(二)根据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,编制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各项年度计划,研究制订全市劳动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和各项劳动保障宏观调控政策,并组织实施。
(三)统筹管理全市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;规划、指导劳动力市场发展,建立、健全就业服务体系;组织就业和再就业以及外来(农村)劳动力有序流动,按分工管理公民出境就业和境外人员入境就业;推行就业准入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。
(四)负责全市劳动关系的调整工作,组织实施劳动合同、集体合同制度,开展劳动合同鉴证和集体合同的审核;依法进行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;监督企业落实企业职工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制度。
(五)对全市职工工资及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;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,完善工效挂钩机制,指导用人单位搞好内部分配,发布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;贯彻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政策;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;参与市级以上企业劳动模范的评审。
(六)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、职业技能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;负责职业技能培训、考核、鉴定、发证工作;归口管理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。
(七)综合管理全市社会保险工作,制订和调整养老、失业、医疗、工伤、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;制定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;制订机关、事业、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;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。
(八)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标准化工作。
(九)承担劳动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;组织建设全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络,发布劳动保障统计、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。
(十)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、教育和业务交流工作,处理劳动保障中的来信来访。
(十一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